在法里昂召開的40屆法制計量委員會(CIML)會議,討論通過有關OIML型式批準證書和相關試驗報告的多邊互認協議實施以及有關具體事項。會議同意了中代表團提出的,對中的發證機構和實驗室不必再組織同行評審的建議。這是我參加本次取得的zui重要的成果之。
據悉,2003年38屆CIML會議通過了“OIML型式評多邊承認框架協議”草案,2004年正式公布了“OIML型式評多邊承認框架協議”(MAA)。OIML成員之間簽署互認協議,其目的是計量器具的,計量器具滿足各成員的法制計量管理要求,實現對計量器具法制要求的致性,在測量結果上建立相互信任以節省對法制計量器具的型式評、型式批準的時間和費用,促貿易的發展。
目前,在MAA框架內,已經啟動了DoMCR60(鑄鐵砝碼)和R76(不銹鋼砝碼)互認聲明。我于2005年1月向法制計量局(BIML)提交了參加MAA申請文件。OIML中秘書處已經按照組織的要求,建立套實施MAA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MAA將先從非自動衡器(R76)和稱重傳感器(R60)兩種計量器具開始實行,中計量科學研究院是中*加入上述兩種計量器具相互信任聲明的技術機構。
隨著我加入WTO和世界經濟體化程的加快,我的鑄鐵砝碼企業逐漸注重市場,鑄鐵砝碼產品已經到150多個家和地區。這些企業在產品持續增長的同時,也遇到了些困難和貿易中的技術壁壘。由于用于貿易結算的衡器是很多家法制管理的產品,各對其質量十分重視,都相繼設立了些計量技術機構來確認衡器性能的符合性,從而造成在貿易中衡器到個家行重復的檢驗,形成種實際性的技術壁壘,也成為我衡器企業步擴貿易的主要障礙。為了避免和消除這種技術壁壘,我鑄鐵砝碼企業應合理運用WTO/TBT技術壁壘協議,積極申請計量器具OIML證書,才能實現衡器產品貿易的便利化和自由化,擴鑄鐵砝碼產品的量和地區。